塞北塞北,又称塞外、 由來塞是指邊塞、要塞,這裡所謂的“塞”相當於今日的明長城。而以此為界,以北的部分已經出邊塞,故名塞北。偶爾會與塞外一同使用。 逐漸罕用塞北一詞,在作為劃分地理區域時並不像東北、西南之類單純的方位概念。塞有邊界的含意,是指历史上汉族农耕文明与北方游牧部落的分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後,由於外蒙古的獨立,而另外四省在行政區重置後全數撤銷(省名僅留下“寧夏”,但省區大量縮小),部分區域劃入河北省,辽宁省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外,皆成為內蒙古自治區。由於只剩一個行政區,加上內蒙古本身也不僅包含“塞北”,還有东北的西部部分,再加上上述原因,在如今塞北一词在地理区劃上已很少使用。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塞北的區劃方式與概念仍在地理教科書上繼續使用,直至1990年代教改開始及教科書開放後,為順應現實劃分,現在也已經棄用,但地理位置劃分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內蒙古劃入華北地區,而蒙古国(原外蒙古)則移到世界地理索引作為獨立國家標示。 範圍清朝時的塞北大約是漠南蒙古、漠北蒙古(包括科布多、唐努烏梁海)與西套蒙古(今阿拉善盟)等以蒙古人居住為主的地理區域。中華民國政權成立時,相當於熱河省、察哈爾省、綏遠省、寧夏省、蒙古地方五個省區。中華民國政府承認蒙古人民共和国(今蒙古国)期間,塞北用來做為地理劃分的區域,代指其前四個省份,即塞北四省[2]。 参考文献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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