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安省 (中華民國)
興安省,簡稱興,是中華民國的一省,抗戰勝利後国民政府所設的東北九省之一。该省疆域大約等於今日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市全境及兴安盟部分。 该地从未被国民党政权统治过,先后被蒙古族地方势力和中共解放区管辖,國民政府宣布设立之初,该地区实际由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统辖,由于国民政府拒不承认东蒙自治政府,1946年5月28日,中共撤消东蒙自治政府,建立兴安省人民政府,由东北人民政府和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双重领导。后中共方面裁撤兴安省,所属地域并入新成立的内蒙古自治区,而国民政府方面一直沿用兴安省的区划。1948年辽沈战役后,在沈阳的興安省政府辦事處自然溃散。 省名由來“兴安”是满语,意为“丘陵”,与大兴安岭的“兴安”同源。满洲国时期首次设立兴安省,后分为兴安东、西、南、北四省。 地理全省疆域大約等於今日内蒙古自治区的呼伦贝尔市,興安盟部分。面積約為278437平方公里,人口1947年調查為32萬7563人,是當時中國所轄人口最少的一個行省。鄰國為蒙古(1946年后被中国承认)和苏联(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南接遼北省,東接黑龍江省、嫩江省。 大興安嶺橫穿中部,東部為東北平原、西部為蒙古高原的延伸。境內主要有嫩江、額爾古納河、克魯倫河等河流和呼倫湖、貝爾湖等湖泊。 歷史沿革自古即為游牧民族的牧場,境內大興安嶺為古代鮮卑族居住之地。清代時劃規黑龍江將軍所轄之地,清光緒三十三年(西元1907年)設黑龍江省,為該省所轄之區。 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奉天事變爆發,日軍侵佔东北,淪為滿洲國領土。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日本投降,國民政府於9月上旬,在重慶宣布劃分東北三省為九省二市,任命吳煥章為興安省政府主席,主持在海拉爾組建興安省政府,併在重慶成立興安省政府籌備處開始策劃接收工作。而中共在蘇聯的協助下,率先進入東北。11月17日,蘇聯通知中共地方黨、軍領導機關和武裝力量撤出哈爾濱,準僅將城市政權移交給國民政府接管。為避免衡突,在中共北滿分局書記陳雲主持下,11月22日,中共北滿分局、松江省委、省軍區等全部撤至賓縣。 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1月,興安省主席吳煥章與松江省主席關吉玉、黑龍江省主席韓駿傑及哈爾濱市市長楊綽菴赴哈爾濱市成立各省、市政府辦事處。4月,蘇聯紅軍撤出哈爾濱市,各省、市政府也隨同蘇軍撤出哈爾濱。中共东北民主聯軍派遺山東部隊第七師和359旅一部於28日攻下哈爾濱市,於5月成立「興安省人民政府」,下轄興安、哲里木、纳文慕仁、呼倫貝爾4盟,共29旗、縣。同年9月,呼倫貝爾盟改為自治區。10月,在海拉爾市成立呼倫貝爾自治政府。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4月23日,內蒙古自治政府成立,撤興安省,所轄呼伦贝尔纳文慕仁盟等盟旗併入內蒙古自治區。 吳煥章率領部分省府人員赴瀋陽建立興安省政府辦事處,但興安省政府自始自終未能赴省境辦公。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年底遼瀋會戰後,大部分地區為中共所控。11月2日解放軍正式進入瀋陽,中華民國興安省政府滅亡。 行政區劃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6月,國民政府公布東北九省的行政區域,其中興安省的省會為海拉爾市(今呼倫貝爾市海拉尔区)。全省轄有1市、7縣、11旗,因省境較小,不設行政督察區。但由於抗戰結束後,该省全境先后被东蒙古人民自治政府、中共兴安省政府及内蒙古自治政府统辖之下,故國民政府公佈的行政區劃並未得到執行。
行政區劃年表
政府
注释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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