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
清流县是三明市下辖的一个县,位於武夷山脉南側、九龍溪上游。總面積1806.33平方千米,東接永安市、明溪縣,西連寧化縣東部,南與連城縣、長汀縣接壤,北與寧化縣南部,明溪縣相鄰。縣政府駐龙津镇龍城街22號,也是明清時期汀州府所轄的客家八縣之一。 地名由来《永乐大典》卷7889“汀”字引《元一统志》说:清流县“以溪流清泚,因取清流为名”。[2] 建制沿革宋元符元年(1098年),提刑王祖道巡視郡縣憩於寧化麻倉裏清流驛,愛其山明水秀,認為寧化地界廣遠,難於管理,呈文上奏劃寧化6團裏、長汀2團裏置清流縣,以“溪流回環清澈”故名,屬汀州。縣治設坊郭裏,後稱城關。紹定元年(1228),撤銷縣建置。元至元八年(1271年),恢復清流縣建置,屬汀州路。明洪武元年(1368年),汀州路改為汀州府,清流屬汀州府。清代屬福建汀州府。 民國元年(1912年),實行省、道、縣三級地方政制,屬福建省西路道,民國3年屬汀漳道(道所龍巖)。民國二十一年(1932年),清流縣蘇維埃政府成立,清流屬中央蘇區,直至民國23年,紅軍北上抗日。民國二十二年(1933年)11月至民國23年2月,十九路軍將領蔡廷鍇發動“福建事變”,成立中華共和國人民革命政府,即福建人民政府,將福建劃為4個省,清流屬龍漳省。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福建省劃為10個行政督察區,清流屬第八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治所長汀)。翌年10月,全省改劃為7個行政督察區,清流屬第七行政督察區。民國三十五年(1936年),福建省劃為9個行政督察區,清流屬第九行政督察區。翌年7月,全省改劃為6個行政督察區,清流屬第六行政督察區(治所永安)。 1950年2月22日,清流解放,清流屬永安专区。1956年5月,併入龙岩专区。1959年2月,清流县和宁化县合並为清寧縣。1961年6月6日(9月7日正式批准),恢復清流縣建置,屬龍巖专区。1963年5月,屬三明专区。1970年12月,屬三明地區。1968年11月7日,成立清流縣革命委員會。1980年10月28日,清流縣革命委員會改稱清流縣人民政府,仍屬三明地区。1983年4月,屬三明市管轄。 语言全县通行客家语清流话,属于客家语北片的汀州片。清流话内部可分成四个小片,分别是城关片、长校片、灵地片和林畲片,其中又以城关片的清流话为代表口音。 行政区划龙津镇、嵩溪镇、嵩口镇、灵地镇、长校镇、赖坊镇、林畲镇、温郊乡、田源乡、沙芜乡、余朋乡、李家乡和里田乡。 人口根據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時,清流縣常住人口為118029人。[4] 交通特产清流黄羊、清流鲜切花、清流豆腐皮和清流溪鱼为中国地理标志产品[5]。 手工业品以剪刀著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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