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區議會
香港區議會(英語:District Councils of Hong Kong,下稱區議會),始創於1982年的英治香港,[2]是香港地區層次的地方議會組織,就市民日常生活事務向政府提供意見。現時香港18區各有其所屬的區議會,每屆區議會任期4年,共計470席。 區議會是特區政府地區層面的諮詢機關,亦是市民社區事務監督政府的機關。2020年的第6屆區議會中,除離島區議會因為擁有全港最多當然議席(8名)外,泛民主派聯同本土派直到區議員辭職潮前於其餘十七區區議會都佔有絕對優勢[3],其中民主黨一度佔有91個區議員席位,曾是區議會最大黨。 2023年5月,李家超政府推出區議會改制,將直選議席縮減至僅餘兩成,比例甚至低於1982年首屆區議會,並加入委任議席及由地區委員會成員互選的議席,選舉主席的內部民主機制更改為由民政事務專員兼任區議會主席,以體現「行政主導」和「去政治化」,充分確立「爱國者治港」原則[4]。政府聲稱改革為「完善『一國兩制』的最後一塊拼圖」,然而改制後首場區議會選舉投票率僅有27.54%,創下歷史新低。[5]2024年1月1日起,區議員議席削減至470席。 歷史演變英屬香港時期1979年12月,觀塘設立「地區管理委員會」試水温,新界方面則設立地區諮詢委員會,之後香港政府發表《香港地方行政白皮書》,1982年《區議會條例》生效,並進行首次區議會選舉。[2] 1982年區議會正式成立以前,地區議員都是香港總督委任的;包括市政局議員、鄉事委員會主席、區內之分區委員會主席以及地區管理委員會之主要委員[6]。其時區議會的官守議員和非官守議員人數大致相若,而民選成份(指市政局議員及鄉事委員會主席)和委任部分人數也接近。當中市政局議員出任市區區議會的議員,鄉事委員會主席出任新界區議會的議員,區議會主席由當區政務專員擔任。因應地方行政白皮書建議,區議會選舉的選民包括21歲或以上同時居港至少滿7年的人,而候選人須居港滿10年。選區按人口和地理因素來劃分,有單議席及雙議席選區,以「票數領先者取勝」選出當選人。 1985年香港區議會選舉以後,議席因應人口增長而小量增加,區議會主席由各區區議員互選產生。所有官員不再出任區議會議員,改以列席形式回答議員提問。民選議員和委任議員的整體比例仍然維持大約二比一。1985年9月,立法局56名議員中,12名是由市政局、臨時區域議局及區議會成員分組組成的選舉團選出,選舉團成員須已登記為選民,並已在香港居住最少10年。 1986年區域市政局正式成立,新界各個區議會各自選出一名成員出任區域市政局議員。直到1989年,市政局議員停止出任市區區議會當然議員,改為每個市區區議會各選出一名成員出任市政局議員,與新界區議會看齊。至1993年區議會負責監督社區會堂的管理工作及推薦有關人士擔任所屬地區多個組織的職務。 1994年香港區議會選舉中,除27名鄉事委員會主席保留新界區議會當然議席之外,373名議員幾乎全部均由地方選區以「單議席單票制」和「票數領先者取勝」的方式選出。投票年齡由21歲降低至18歲。 特區政府時期臨時區議會由於英中雙方未能達成協議,所以1997年7月1日香港主權移交至1999年12月31日以「臨時區議會」取代1994年區議會選舉中組成的區議會,但與立法局在1997年6月30日解散不同的是,原有區議會議員得到行政長官董建華委任,全部過渡至臨時區議會,並加入四分一新成員[7]。 《區議會條例草案》於1998年12月16日提交香港立法會,取代《臨時區議會條例》。當中增加民選議席數目之餘,亦保留委任及當然議席,同時將區議會英文名稱由「District Board」改為「District Council」。條例於1999年3月10日立法會會議上獲得通過[8]。 1999年香港區議會選舉,是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後的首次區議會選舉,建制派憑藉委任議席支持下取得大部分區議會的控制權。 1999年12月2日,行政長官董建華廢除兩個民選產生香港市政局、區域市政局[9],當時香港市政局和區域市政局有自主財政實權及土地使用權[10][11][12]、同時廢除市政總署、區域市政總署。當時政府決定向區議會增撥資源、增加其職責,以鼓勵市民參與地區公共事務。不過特區政府經過很多十分反覆的考慮後,並沒有讓區議會承繼兩個市政局及兩個市政總署的原有權力。原本兩個市政局之職權仍掌握於屬政府部門的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中,由政府委任的民政事務專員實施建設。[13] 2000年以後的區議會2005年10月,行政長官曾蔭權在任內首份的施政報告宣佈[14],將會增加區議會權力,讓其負責參與管理區內圖書館、社區會堂、游泳池、體育場館、泳灘等文娛康樂設施,但實際上仍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執行。並於2007年在屯門區、灣仔區、黃大仙區和西貢區四區試行,隨後於2008年第三屆區議會推展到全港十八區。 2008年至2009年度,政府向區議會增加撥款,每年3億港元供區議會推行社區參與活動以舉辦富有地區特色的活動;另外亦提供每年3億港元予區議會作為專用基本工程整體撥款,以進行區議會提出的地區小型工程。[15]2013年5月22日,立法會通過《201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草案》,在2016年新一屆區議會時首次取消所有委任議席,但保留由鄉村間選的27個當然議席。 2019年香港區議會選舉,在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運動推動下,投票率創下歷史性新高的71.23%[16][17],泛民主派壓倒性大勝建制派,較上屆增加263席,合共擁有388席,十八區區議會中取得十七區議會的大多數,部份更是「全黃」(即所有議員都是泛民主派)。而一直支持政府的建制派,則失去共240席,只剩餘59席。此次區議會選舉被泛民主派陣營視為反送中運動以來一次勝利。 2021年1月27日,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聽取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工作匯報時,強調「愛國者治港」是一國兩制的根本原則[18]。2月28日至3月1日,國務院港澳辦举办「愛國者治港」座談會,當中港澳辦主任夏寶龍表示「要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愛國者治港』的原則,要根據香港實際情況設計,形成有香港特色的民主選舉制度」[19][20]。同年3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審議,宣布區議會議員不再納入選舉委員會中,以泛民主派及香港本土派人士對行政長官及政府施政的影響力。[21] 2021年5月21日,《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刊憲生效,條例規定區議員須作出宣誓,又訂明違反誓言或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者會喪失區議員資格。[22] 2023年5月2日,李家超政府公佈區議會「改革」,直選議席由452個劇減至88個,由94%劇降至不足兩成,並新增179席委任議席,以及176席由政府委任的地區委員會成員互選的議席,而保留27名當然議員。區議會主席會由當區民政事務專員兼任,所有區議會候選人必先通過區議會資格審查委員會的審核。區議會亦增設監察制度,列出區議員「負面行為」清單,機制會對行為表現不符合公眾期望的區議員啟動調查,加強區議員工作問責和工作透明度。政府稱區議會能去政治化,體系要充分體現所謂「行政主導」,並認為重塑後的區議會將擔當協助政府的角色,同時協助「凝聚民心」,為區內居民提供諮詢及轉介服務。政府亦稱重塑區議會有必要性及迫切性,必須要從制度上堵塞現有「漏洞」,防止區議會再被「反中亂港」的人「騎劫」及「操弄」。[23] 區域分佈現時18個區域分別為:
區域沿革1982年香港啟動地區行政計劃,將全港劃分為18個區議會,分別是香港島4區:中西區、東區、南區及灣仔區;九龍6區:九龍城區、觀塘區、深水埗區、黃大仙區、油尖區及旺角區(其中油尖區及旺角區以登打士街為界,而油麻地避風塘屬油尖區,其餘區界與現時油尖旺區區界一樣);新界8區:離島區、北區、西貢區、沙田區、大埔區、荃灣區(包括現時葵青區的範圍)、屯門區、元朗區。 1985年整個荃灣區人口已達60萬,相比當時全港不足500萬的人口,實在過於龐大。因此政府以德士古道、青山公路荃灣段、國瑞路及和宜合道為界,由荃灣區分拆出葵涌及青衣區,成立區議會,使香港分為19區。但分拆後葵青區人口40多萬,而荃灣區人口不足20萬,形成「仔大過乸」(粵語俚語,即兒子比母親大)的現象。 由於全港人口在1980年代起向新界新市鎮遷移,九龍區人口大大下降。1994年旺角區議會包括委任議員後仍只有11名議員,政府以善用資源為由,將油尖區議會及旺角區議會合併,由油尖旺區議會代替原有兩個區議會,使香港回復為18區,形成現時局面。 2006年政府提議將荔景山路以南的盈暉臺劃入深水埗區,消除盈暉臺「一屋苑兩區」的問題[24][25][26][27]。其後2013年提議將東區內的天后及維園選區劃入灣仔區,東區區議會範圍縮至炮台山,以平衡兩區的議員數目[28][29][30]。 2010年代九龍城區內的啟德發展區北部的啟晴邨與德朗邨相繼入伙,加上位於舊啟德機場跑道南部的啟德郵輪碼頭啟用,以及啟德發展計劃陸續實行,引起黃大仙區、觀塘區與九龍城區的熱烈反響[31],政府維持由九龍城區繼續管轄啟德發展區,並設立啟德北及啟德南選區[32]。 綜合以上事件,反映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區議會的設立和取消方面因循。另一方面區界劃分未有追上時代步伐,如把鄰近荔枝角而遠離葵青區其他部分的荔景山路以南地區分由深水埗區及葵青區管理[33];以及跟黄大仙区的彩虹邨一街之隔的坪石邨劃入觀塘區;2016年之前,以告士打道為界把銅鑼灣分劃為灣仔區及東區(八十年代的區議會選舉中灣仔區設有銅鑼灣中選區,而東區則設有銅鑼灣南及銅鑼灣北選區)[34][35];在交通道路網絡完成後,西貢北部仍屬大埔區(原由街渡連接馬料水至西貢北各鄉村,但除東平洲等島嶼外,皆有道路連接西貢)[36];以及馬灣和大嶼山東北部,如竹篙灣、欣澳等地(原由街渡連接青龍頭,但在青嶼幹線通車之後,因客量不足已取消)屬於荃灣區。相對八九十年代的分拆荃灣區、成立油尖旺區及2010年代初港島區議會架構重組,2023年前的改動規模比較微型,未有引起香港市民的充分關注。 2023年5月,政府宣佈區議會改制,將目前選區重新組合,變成44個選區,共產生88席直選議席。[37] 職能區議會職權範圍主要就與在該區居住和工作之人士福祉攸關之事宜,向香港政府提供意見[6]。2024年區議會的職能如下:[38]
議員數目及組成2023年前區議員產生辦法在2023年之前有兩類,分為以下類別:
另外區議會設有「增選委員」,由區議員協商並委任非區議員人士擔任增選委員,出席區議會轄下委員會會議及投票,在委員會上權力等同其他區議員,但增選委員只屬義務性質而沒有薪金津貼,亦在區議會大會上不能列席和投票,性質與區議員不同。而「增選委員」產生方法由各個區議會自行制定,產生方法各有不同,亦可選擇不設立增選委員。由於增選委員可讓政治新人提早參與議會工作,不少政黨會委任新人為增選委員來培訓接班人,不少政治人物是由增選委員開始進入政界。增選委員並非民選產生,選舉落選者可以藉由黨友委任為增選委員而重返議會。 2023年起2023年5月2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公佈改制細節,議員總數為470人,由委任、地區委員會界別選舉、以及由區議會地方選區選舉產生,數目比例約為「442」,[23][4]包括:
另外區議會主席會由當區民政事務專員擔任。參加直選者須獲當區50名選民提名、再獲三個地區委員會每會各3人提名。為確保國家安全及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區議會將引入資格審查制度,無論從何種渠道成為區議員,都要先透過資格審查機制確認。 歷屆區議會的組成
區議會選舉除特別註明外,投票時間均為上午7時30分至晚上10時30分。 區議會主席2023年前,按《區議會條例》(第547章)第62(1)條規定,區議會須在其於每屆一般選舉之後所舉行的首次會議上,從其議員中選出主席及副主席。2024年起,改革後由當區民政事務專員(政務主任職系或行政主任職系的首長級公務員)兼任區議會主席,不設副主席。 民政事務專員兼區議會主席列表
紀錄及統計人數及性別分布以下列出自香港主權移交後首次區議會選舉(即1999年香港區議會選舉)起至今,現任或前任不同類別議席的總人數及性別分佈。由於一人可能同時或不同時擁有超過一種身份,故此不同身份的統計數字並不能相加。
紀錄
(上述各選區由1994年至2023年共7屆會期期間,皆分別由同一人出任該選區的議員)
自動當選紀錄
轉換選區及議席類別自區議會全面實行單議席單票制(即1994年區議會選舉)起至今,先後共有59名議員曾成功轉換不同選區/議席類別連任或重返議會;其中有3名民選議員以及2名委任議員,曾在任期內因出任鄉事委員會主席而轉任為當然議員。 其中梁福元曾先後4度在民選議席與當然議席之間轉換議席類別,為歷來轉換選區/議席類別次數最多的區議員。 黃國桐則在香港主權移交前迄今,曾先後於3個區議會出任區議員,為歷來轉換區議會次數最多的區議員。 以下列表按有關議員現時或最近一次離任時所屬的區議會,並按議員離任時間由近至遠先後列出(離任後再循其他選區/議席類別重返議會的議員,亦計算在內): 歷來各區議員轉換選區及議席類別情況列表[c]
離任原因自香港主權移交後首次區議會選舉(即1999年香港區議會選舉)起至今,先後有 名已離任的區議員,他們最後的離任原因包括:
非正常離任及補選自香港主權移交後首次區議會選舉(即1999年香港區議會選舉)起至2019年香港區議會選舉期間,先後有51名議員於正常任期結束前非正常離任。 當中有39名民選議員曾以補選方式當選(其中3人為承接原任轉任民選議員轉任為當然議員所產生的議席空缺)、4名委任議員因填補原有委任議席空缺而獲政府委任。 因各鄉事委員會均在區議會換屆選舉年的4月1日換屆,故此各當然議員的區議員任期與其鄉事委員會主席的任期之間出現差距;有32名當然議員因未有在其所屬的鄉事委員會換屆時續任主席,而在區議會任期內離任,由於這項属於正常離任,所以不計算為非正常離任類別。 除此之外,有2席民選議席,因議員離任後剩餘任期短於《區議會條例》所訂明的限期,而未有舉行補選填補議席空缺;亦有4席委任議席在有關議員非正常離任或轉任為當然議員後,政府未有在剩餘任期內委任另一位議員填補議席空缺。 另外第6屆區議會共有319名民選議員於正常任期結束前因不同原因非正常離任,而且剩餘任期均較《區議會條例》所訂明的補選最低時間為長,政府卻沒有在整段任期期間安排任何補選。 重返區議會自香港主權移交後首次區議會選舉(即1999年香港區議會選舉)起至今,先後有110名議員由於不同原因而失去區議會議席後,在其後的選舉再次當選為民選議員、獲政府委任為議員或循出任鄉事委員會主席一職成為當然議員。 以下列表按有關議員現時或最近一次就任時所屬的區議會,並按首次重返議會時間及失去議席時間由近至遠排序列出: 歷來各區議員重返區議會情況列表[a]
議員酬金及津貼
2023年區議員酬金及津貼
2018年區議員酬金及津貼[51]
2016年區議員酬金及津貼
上述每年/每月發放的酬金及津貼會每年根據通脹調整。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由二零一六年一月起增加酬金15%,以及按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而作出的年度調整2.6%。 2015年區議員酬金及津貼[52]
上述每年/每月發放的酬金及津貼會每年根據通脹調整。政府在2014年起大幅提高區議員營運開支償還款額34%, 並批准搬遷辦事處的連任議員可以申請全額10萬元開設辦事處開支償還款額。而政府在2015年提出, 由2016年的新一屆區議會起, 提高區議員酬金15%及增設外訪撥款。 2010年區議員酬金及津貼[53]
2011年1月起,「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獲實質調高15%。2012年1月起,增設實報實銷「醫療津貼」每年26,970港元,增設相等於酬金總額15%的「任滿酬金」,另為區議會主席增設「酬酢開支償還款額」。[54] 爭議浪費公帑2013年1月29日,18區區議會自2007年起獲撥款興建地區小型工程,至香港行政長官梁振英在其《施政報告》再撥款予各區興建重點工程項目,然而一些地區卻以興建地標、奇形怪狀的雕塑品,被譴責作品醜陋、耗費公帑及阻街等,更有指是「小白象工程」[55]。 打壓由泛民主導的區議會自2019年區議會選舉建制派慘敗後,政府多次拒絕向泛民首次主導的區議會提供協助。當區議會商議的議案不合政府部門心意:如灣仔區議會討論區內六四集會安排[56]、中西區區議會動議通過譴責警務處長縱容警察濫權[57][58]、元朗區議會動議成立「7.21白衣暴徒無差別襲擊事件工作小組」[59]等,民政事務專員或其他與會政府官員和紀律部隊指揮官,會率領全體在席政府官員及區議會秘書處職員離場,有時甚至任意取消會議日程[60]、刪減議程及拒絕提供場地予區議會召開會議[61],並拒絕提供秘書處及直播會議服務。 即使是民生事務,民政事務處亦禁止多區區議會採購口罩和拒批防疫撥款,也表示從來沒有收過物流署口罩。民主派批評民政處說法誤導和「諸多阻撓」。其中沙田區議會副主席黃學禮批評當局大玩政治,民政事務專員與議員零溝通。元朗區議會主席黃偉賢指,民政事務專員曾出手阻撓防疫,不停搬龍門。而東區區議會副主席趙家賢指,民政處只容許官方派發防疫物資,不准區議會推行防疫活動。[62] 2021年1月11日,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開會,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呼籲目前區議會要「跟返規矩做事」,未有按照政府要求進行批款,進度依然緩慢,更稱「區議會其實已經失效」和議會明顯過度政治化,會檢討區議會方向及工作。[63] 削權至分區委員會政府借宣誓DQ民主派區議員前夕,有傳政府削走原屬區議會的「撥款權」,預計當局最快於下月8日的民政事務委員會交代。綜合區議會消息,18個區議會每年各可動用3,000萬,當中一半屬必要開支,如維持區議會秘書處運作等,約1,500萬則由區議會自由運用於地區事務,由此推算,每年18區可自由運用的資金高達2.7億,政府往後料由近百名落選建制派區議會獲任的分區委員會負責審批撥款。[64] 支持同志遊行2020年6月,北區成為第一個通過支持同志遊行的區議會,引發民間團體抗議。事後除離島區議會外,所有區議會均通過支持同志遊行。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同志議題在香港極具爭議性,認為北區區議會以公帑支持同志遊行違反《區議會條例》中訂明的區議會職能,並指將與受影響市民研究提出司法覆核,保障公眾利益。[65] 修例規定區議員須宣誓自2020年《港區國安法》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於翌年2月23日舉行記者會,講解《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建議除《香港基本法》104條下包含的公職人員之外,區議員都必須宣誓。 條例訂明,如有議員在宣誓後違反誓言,律政司司長會提出法律程序處理,期間議員要暫停職務,直至法庭有裁決;如區議員被裁定違反誓言,五年內不得參選。條例引入「負面清單」,宣揚港獨、尋求外國干預香港事務等,屬不符合「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條例並無特定追溯期,但日後會參考相關人士過往言行。 政制及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宣誓修例一通過,去年參選立法會被DQ的4名區議員將被取消議席,包括荃灣區議員岑敖暉、南區區議員袁嘉蔚、東區區議員鄭達鴻、中西區區議員梁晃維。[66]而有關條例已於同年2月26日刊憲,3月17日提交立法會[67],並於2021年5月12日在立法會三讀通過,新宣誓的法案於2021年5月21日正式生效。[68][69] 立場新聞就此向各民主派區議員進行了訪問調查,了解他們對有關規定的意向。截至4月10日,已回應的175名區議員當中,有87人表示屆時將會宣誓或傾向宣誓、亦有6人表示屆時將拒絕宣誓或將於修例生效前先行辭退區議員席位。[70] 有傳媒引述消息指,政府最快可以在6月舉行區議員宣誓儀式,現階段傾向18區區議會在同日、同地點,分區集體宣誓,修例訂明,儀式上要奏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71] 監誓人由行政長官指明,政府曾在法案委員會上提到,初步構思由民政事務局局長任區議員的監誓人。區議員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誓言如下: 我謹此宣誓:
而《宣誓須知》對於宣誓的程序、衣著等非常嚴格的規定,例如宣誓者必須穿著商務服裝,服飾應整齊得體,不得穿波衫、緊身運動褲。如宣誓者被發現前衣物或口罩有政治化標誌,會被拒絕進行宣誓,政府亦不會重新安排宣誓。而場地亦有權拒絕遲到者入場,中途離場者再次入場。出席人士在未經主辦單位許可,也不可攜帶任何被主辦單位認為影響宣誓儀式進行或對在場人士造成滋擾、不便或危險的物品進場。包括體積過大的物件、揚聲器/擴音器、雨傘、防禦性裝備(如俗稱「豬嘴」的防毒面具、頭盔)、旗幟、橫額或彩旗。[72] 現任211名區議員由2021年9月9日起分成4批宣誓,首批宣誓的24名港島區區議員率先在北角社區會堂舉行宣誓儀式。到同月15日,政府宣布7名區議員的宣誓為無效宣誓,包括灣仔區議員楊雪盈及梁柏堅、東區區議員韋少力、陳榮泰、黎梓欣、蘇逸恒及南區區議員彭卓棋。其後另外三組區議員(九龍五區一組、新界西)再於北角社區會堂舉行宣誓儀式。 廢除立法會功能組別區議員代表議席及互選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3月一連五日在北京召開。包括討論區議會作為「區域性組織代表」,是否應在選委會及立法會內佔有席位,當中取消選舉委員會內117席區議會選委席位,以及廢除6個區議會相關的立法會議席。參考上屆選委會,民主派本身手握322席,主導區議會的民主派本來可望增加117個選委會議席,具有下屆特首選舉參與造王能力,但如今恐怕得而復去。 當時2名循俗稱超級議席晉身的立法會議員,包括民建聯的李慧琼及周浩鼎,以及區議會(第一)劉國勳,仍可完成餘下任期。但若明年想爭取連任,便要轉戰直選或其他界別。[73]2021年3月,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74][75] 全國人大大幅修改選舉委員會組成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以167票全票通過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修改香港選舉制度。在附件一當中的「五步曲」將不再適用。[76]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爭取4月中提交本地選舉相關法例的條例草案讓立法會審議,期望5月底可以三讀通過,到6月進行選民登記,9月舉行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12月舉行第七屆立法會選舉,以及明年3月舉行特首選舉。立法會議席將採取4-3-2方案,選委會產生40席、功能界別30席、地區直選20席。其中功能組別現有6個區議會議席全部取消,被港區人大政協取代。而過往由泛民盤鋸多年的專業界別議席亦將消失。資訊科技界改為「科技創新界」,並由過往以個人票和團體票投票,改為混合產生。飲食界亦改由混合票產生,醫學界及衞生服務界合併為醫療衞生界。同時新增商界(第三)及全國性團體代表。[77] 而選委會亦廢除全數區議員代表,改為由民政事務總署署長委任,由建制派人士主導的港九分區三會及新界分區三會取代,合共有156席。[78] 而參選立法會人士須要在新的選委會中,在5個界別要各取最少2個提名,即至少有10票才能入閘。而選舉亦會設立由特區政府主要官員擔任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批參選人。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會審查參選人是否符合資格。而遭DQ(取消資格)者不能司法覆核。[79] 另外《蘋果日報》發現與內地相關的人大政協、「內地港人團體」、「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代表」等界別,至少佔443席。[80]建制派人士全面支持相關的修訂,認為做法合憲合法、合情合理,是順應廣泛民意,更能代表香港整體利益。[81][82]民主黨主席羅健熙形容是將回歸20多年以來的民主空間收緊,不利香港發展。他批評選舉委員會將取消區議會議席的做法不合邏輯,令人摸不著頭腦。他認為每項修訂將大幅減少香港人聲音帶入議會制度內,讓香港社會未來更加困難,不利發展。至於民主黨日後會否派人參選,仍有待內部商討。[83] 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陳祖為指有關決定不僅沒有循序漸進,連循序漸退也說不上,是突然死亡,並指出有「四大荒謬」。[84] 擬恢復委任議席因應《全國人大關於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與2021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的推行,原在選舉委員會及立法會的與所有區議會相關的席位將一律被廢除。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於在2021年4月上旬接受有線新聞專訪時表示,區議會只是由選舉產生可能會「側咗一邊」,代表性始終有所欠缺,補充一些委任議員能較平衡和令代表性更全面;更認為中央政府或特區政府會在當屆區議會換屆前,研究調整區議會的人數及分區,亦可能重設委任議席。[85]十八區民主派聯絡會議輪任召集人黃學禮回應有關專訪時,則批評政府在建制派主導區議會時主動廢除委任議席,現時重設等於輸打贏要、走回頭路,並且是荒謬之舉。[86] 暫無計劃舉行補選2021年多名區議員先後因反對及無意遵從特區政府擬要求區議員須進行就職宣誓之修例措施、或因涉及香港民主派初選大搜捕案件而被長期還押而辭去議席。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因應2021年香港政治制度改革的落實,在同年下旬至翌年上旬將陸續舉行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立法會選舉以及行政長官選舉共三場選舉,難以在中途騰出時間及資源再舉行選舉,結果政府暫無計劃就這些議席出缺舉行補選;更謂「減少了一部分區議員,似乎不會帶來一個很大的影響」。[87] 民政總署指區議員助公眾參與未經批准的六四燭光晚會集會2021年6月3日,連日來不少區議員在社交平台貼文,向市民免費派發蠟燭。[88]據了解, 民政事務總署表示,接獲投訴有區議員派發物資及發表宣傳訊息,鼓勵及協助公眾人士參與未經批准的公眾集會。署方表示,有關活動與區議會工作無關,並影響地區和諧,亦可能觸犯香港法例。[89] 取消地區管理委員會成員資格以往每個區議會的主席和副主席都是該區的地區管理委員會成員。地區管理委員會成員包括負責管理地方事務之政府部門人員,分別聽取當區區議會之意見,和參照所得意見行事[6]。地區管理委員會由當區位居公務員首長級D2的民政事務專員擔任主席,負責協調該區各個政府部門,如房屋、交通、衞生和教育等工作,並向區議會匯報。而直接為公眾提供服務的政府部門首長會定期出席區議會會議,向區議員解釋政策[15]。2020年,政府表示因應疫情多次暫停地區管理委員會會議。而2021年起,政府認為區議會已有足夠機會及平台就地區民生事宜向政府發表意見,取消區議會正、副主席及區議會轄下各委員會主席列席地區管理委員會會議的安排,現時委員會成員只有政府部門代表。 放風取消230名議員資格2021年7月,多家傳媒引述消息指,有230名區議員將會因不符宣誓要求及涉及「負面清單」行為被取消資格,包括參與民主派初選、借出議辦作票站等,並會追討區議員上任至今的薪金及營運津貼,涉款過百萬元,但辭職者則不會被追討。自消息傳出起,不斷有區議員宣布辭職,結果觸發二百多名區議員辭職潮。記者和政黨多次追問,但沒有獲政府官員承認或否認消息。 區議會改制2023年5月2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公佈區議會改革方案,直選議席降至不足兩成,並強調行政主導,由政務主任或行政主任職系公務員出身的民政事務專員兼任區議會主席,又增設機制懲處被視為表現不符公眾期望的議員,區議會亦不再有審批撥款職能。此改革引起部分學者和民主派人士質疑。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副教授馬嶽稱,新方案下直選比例不足兩成是倒退,新方案下猶如政府委任的一般諮詢委員會,似是行政部門的延伸,不再由議員制衡政府,反映民意空間很小,並認為制度參選關卡非常多,民主派勝選機會不高。[90]民主黨主席羅健熙表示,對區議會組成新方案感到十分失望,民主成份和區議會能發揮的職能比預期中更低,提名門檻卻大幅增加[91],認為方案反映政府對市民完全不信任。[92][93]西貢區議會主席周賢明對新方案感可惜,認為區議會組成與1982年近似,是「還原基本步」。建制派則支持改制,民建聯表示,堅定支持政府提出的區議會改革方案,認為令區議會重回正軌,亦有利維護國家安全;工聯會指新方案確保各界別均衡參與;經民聯認為方案讓區議會回復地方諮詢架構,可集中精力解決地區問題。[90] 2023年5月12日,立法會舉行研究區議會改制方案的小組委員會的首次會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指《基本法》並無規定區域組織必須以選舉形式組成,「更遑論由普選產生」,認為社會上有人將區議會說成為特區民主進程一部分是曲解《基本法》原意、偷換概念及「僭建」,他提及區域組織亦屬非政權性組織,並無立法、徵稅及監察政府等權力。議員狄志遠指區議會在過去40年發展是由委任制推展至民選產生。而前政務司長林瑞麟於2011年區議會選舉投票日時指,區議會投票屬「香港發展民主,按《基本法》邁向普選的重要一步。」[94]前政務司長張建宗在2019年區議會選舉投票前亦指出「當屆區選是難得第一次全部議席均有競爭,形容屬民主的體現及龐大的民主工程。」[95][96] 参見
備註
參考資料引用
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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