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县
合肥县,中国旧县名,部分文学作品中称合淝县。西汉时,已有此县。县城有过多次迁移,管辖区域覆盖今天的安徽省合肥市市区全域、肥东县全域、肥西县全域和长丰县南部。 合肥县的始置时间没有明确记载。一说始建于秦朝[1],一说始建于西汉武帝年间[2],东晋年间于此侨置汝阴县,隋复名为合肥县。 1949年1月21日,华东野战军先遣纵队第四支队一大队占领合肥县城。随后,中共政权将合肥县分为合肥市、肥东县、肥西县、寿合县、三河县(市)[3]。合肥县做为中華民國公告疆域行政區劃中的县份留存至2005年。 县名由来“合肥”名称之由来,说法有二。北魏郦道元《水经注》云:夏水暴涨,施(今南淝河)合于肥(今东淝河),故曰合肥。这是一种说法。 唐代有人提出另一种说法,淝水出鸡鸣山,北流二十里分而为二,其一东南流(南淝河),经过这里入巢湖;其一西北支(东淝河),二百里出寿春入淮河。[4] 《尔雅》上指出“归异出同曰肥”。“二水皆曰肥,合于一源,分而为二,故曰合肥。”[5] 历史战国时期,其地为楚国辖区。秦灭六国,实行郡县制。一般认为,此时置合肥县。如明朝杨循吉称:“《春秋·鲁哀公十二年》,公会吴于橐皋。庐近地也。秦并六国,置九江郡,庐以列城为合肥县[6]:44。” 西汉承袭秦制,仍设合肥县[6]:45。县城在今庐阳区。东汉刘秀时,以合肥县为侯国,三国时为扬州州治[7]。自古以来,合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东汉末期至三国,曹魏、孙吴两势力曾于此交战,是为五次合肥之战,孙吴均败。 西晋属淮南郡。东晋改汝阴县。南北朝期间曾在此设南豫州、合州、南汝阴郡等州郡。隋初复改合肥县,改合州为庐州。唐沿旧制,唐末至五代十国在此先后设德胜节度使与保信节度使。宋为庐州治所与淮南西路转运司、安抚司驻地,南宋时期,合肥是抗金前沿。元为庐州路治所与淮西道宣慰司、淮西江北道肃政廉访司驻地。明为南京六部直隶庐州府治。清为江南省及安徽省庐州府治。 康熙年间,江南分省,安徽省在此后逐步成型。太平军攻占省会安庆后,安徽巡撫衙門迁到合肥县。1912年,全国废府,庐州府废,合肥县直辖安徽省。 1938年春,安庆沦陷,临时省会迁至立煌县(今金寨县)。民国34年(1945年)9月,抗战胜利后,省会由立煌县迁驻合肥县。 1949年1月21日,华东野战军先遣纵队第四支队一大队从东门进入合肥县城。22日,成立合肥市临时军事管制委员会[3]。
面积、人口
历代分级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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