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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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中心 | 濮陽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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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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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 | 前24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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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除 | 618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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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望:河南省濮陽市、 山東省聊城市一帶 |
東郡,中國古代的郡。始立於秦王政時期,終於隋。
沿革
秦漢
秦王政五年(前242年),將軍蒙驁攻魏,取二十城,初置東郡[1],後治濮陽(今河南省濮陽縣西南)。
漢高帝十一年(前196年),立皇子劉恢為梁王,廢東郡,以其領縣益梁國[2]。高后八年(前180年),梁王呂產被誅,復置東郡[3]。漢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置十三刺史部,東郡屬兗州刺史部。至漢成帝末,東郡領二十三縣:濮陽、畔、觀、聊城、頓丘、發干、范、茌平、東武陽、博平、黎、清、東阿、離狐、臨邑、利苗、須昌、壽良、樂昌、陽平、白馬、南燕、廩丘[4]。轄境大致相當於今河南省濮陽市與山東省聊城市一帶,郡治在濮陽,都尉治在東阿。
新朝時,改東郡為治亭。新朝滅亡後,復稱東郡。
東漢前期,改南燕縣為燕縣,分臨邑縣置穀城縣。漢光武帝建武六年(30年),省併畔、黎、利苗、樂昌四縣。建武十三年(37年),徙封周承休公姬武為衛公[5],改觀縣為衛公國。約此前後,改壽良縣為壽張縣。漢明帝永平二年(59年),以須昌、壽張二縣益東平國。漢章帝建初中,改清縣為樂平縣。建初四年(79年),以離狐縣益濟陰國。漢和帝永元二年(90年),以茬平縣益濟北國。或此時,廩丘縣改屬濟陰郡。至此,東郡領十五縣(公國、侯國):濮陽、衛、聊城、頓丘、發干、范、東武陽、博平、樂平、東阿、臨邑、陽平、白馬、燕、穀城。[6]
漢獻帝建安十七年(212年),衛、頓丘、發干、東武陽四縣(公國)改屬魏郡[7]。
魏晉南北朝
魏文帝黃初二年(221年),分魏郡、東郡置陽平郡,陽平、樂平二縣改屬陽平郡。曹魏前後,濟陰郡廩丘、鄄城二縣改屬東郡,聊城、博平二縣改屬平原國,范縣改屬東平國,東阿、臨邑、穀城三縣改屬濟北國。至此,東郡領五縣(公國):濮陽、白馬、燕[8]、廩丘、鄄城[9]。
晉武帝咸寧三年(277年),立皇子司馬允為濮陽王[10],改東郡為濮陽國。太康十年(289年),徙封濮陽王為淮南王,復濮陽國為東郡[11]。司馬倫建始元年(301年),廢皇太孫司馬臧為濮陽王[12],復改東郡為濮陽國[11]。
北魏太武帝天興二年(399年),攻佔後燕東燕郡(前身為西晉末分濮陽郡所置的東燕國)。不久,即改東燕郡復置東郡,治白馬縣滑臺城(今河南省滑縣東南),領東燕(舊名燕)、白馬、涼城等縣。天興四年(401年),置兗州(治滑臺城),東郡屬之。
晉安帝義熙十二年(416年),破北魏軍隊於涼城,進而克滑臺,遂取東郡[13]。至此,東郡領三縣:東燕、白馬、涼城[14]。宋少帝永初三年(422年),滑臺被北魏攻克[15],東郡復入北魏,後又收復。宋文帝元嘉四年(427年),滑臺再次被北魏攻克[16],東郡遂入北魏。
北魏孝文帝太和十八年(494年),東郡改屬司州;廢陳留郡,其部分領縣改屬東郡。北魏孝明帝孝昌二年(526年),分白馬縣置平昌縣;復置陳留郡,部分領縣還屬陳留郡。武泰元年(528年),分涼城縣置長樂縣。至此,東郡領七縣:東燕、白馬、平昌、涼城、長樂、酸棗(舊屬陳留郡)、長垣(舊屬陳留郡)。[17]
北齊文宣帝天保七年(556年),省併平昌、涼城、長樂、酸棗四縣。至此,東郡領三縣:東燕、白馬、長垣。北周滅北齊後,東郡改屬汴州。隋文帝開皇三年(583年),廢東郡,領縣直屬汴州。[18]
隋朝
隋文帝開皇九年(589年),分汴州置杞州,開皇十六年(596年)改為滑州,隋煬帝大業二年(606年)改為兗州。大業三年(606年),改兗州為東郡,治白馬縣滑臺城(今河南省滑縣東南),領九縣:白馬、靈昌、衛南、濮陽、封丘、匡城(舊名長垣)、胙城(舊名東燕)、韋城、離狐。[19]
魏永平二年(618年),取隋東郡,改為滑州[20],東郡之名不再作為行政區劃名稱。
人口
太守
註釋及徵引文獻
參考文獻
- 譚其驤等,1974,《中國歷史地圖集》,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
- 周振鶴,1987,《西漢政區地理》,北京:人民出版社
- 李曉傑,1999,《東漢政區地理》,濟南:山東教育出版社
- ^ 《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第六》
- ^ 《漢書·卷一下·高帝紀第一下》
- ^ 周振鶴《西漢政區地理》
- ^ 4.0 4.1 《漢書·卷二十八上·地理志第八上》
- ^ 《後漢書·卷一下·光武帝紀第一下》
- ^ 李曉傑《東漢政區地理》
- ^ 《三國志·卷一·魏書一·武帝紀第一》
- ^ 《晉書·地理志》脫漏燕,參見《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三國兩晉南朝卷》等。
- ^ 《晉書·卷十四·志第四·地理上》
- ^ 《晉書·卷三·帝紀第三》
- ^ 11.0 11.1 《宋書·卷三十五·志第二十五》
- ^ 《晉書·卷四·帝紀第四》
- ^ 《宋書·卷二·本紀第二》
- ^ 《宋書·卷三十五·志第二十五》
- ^ 《宋書·卷四·本紀第四》
- ^ 16.0 16.1 《魏書·卷四上·世祖紀第四上》
- ^ 17.0 17.1 《魏書·卷一百六上·地形志二上第五》
-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十六國北朝卷》
- ^ 19.0 19.1 《隋書·卷三十·志第二十五》
-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唐代卷》
- ^ 《續漢書·志第二十一·郡國三》
- ^ 22.0 22.1 《漢書·卷十九下·百官公卿表第七下》
- ^ 《漢書·卷八十八·儒林傳第五十八》
- ^ 《漢書·卷六十六·公孫劉田王楊蔡陳鄭傳第三十六》
- ^ 《漢書·卷七十六·趙尹韓張兩王傳第四十六》
- ^ 《漢書·卷十五下·王子侯表第三下》
- ^ 《後漢書·卷十二·王劉張李彭盧列傳第二》
- ^ 《後漢書·卷二十一·任李萬邳劉耿列傳第十一》
- ^ 《後漢書·卷七十九下·儒林列傳第六十九下》
- ^ 30.0 30.1 《後漢書·卷四十五·袁張韓周列傳第三十五》
- ^ 《後漢書·卷二十五·卓魯魏劉列傳第十五》
- ^ 《後漢書·卷五十七·杜欒劉李劉謝列傳第四十七》
- ^ 33.0 33.1 33.2 33.3 33.4 《三國志·卷一·魏書一·武帝紀第一》
- ^ 《後漢書·卷七十二·董卓列傳第六十二》
- ^ 《三國志·卷九·魏書九·諸夏侯曹傳第九》
- ^ 《後漢書·卷五十八·虞傅蓋臧列傳第四十八》
- ^ 《後漢書·卷七十二·董卓列傳第六十二》章懷註引袁宏紀
- ^ 《三國志·卷二十七·魏書二十七·徐胡二王傳第二十七》裴註引別傳
- ^ 《三國志·卷二十三·魏書二十三·和常楊杜趙裴傳第二十三》裴註引《文章敘錄》
- ^ 《三國志·卷十六·魏書十六·任蘇杜鄭倉傳第十六》裴註引杜氏新書
- ^ 《晉書·卷三十九·列傳第九》
- ^ 《晉書·卷四十四·列傳第十四》
- ^ 《晉書·卷六十七·列傳第三十七》
- ^ 《宋書·卷九十五·列傳第五十五》
- ^ 《魏書·卷四十八·列傳第三十六》
- ^ 《魏書·卷四十六·列傳第三十四》
- ^ 《北齊書·卷二十二·列傳第十四》
- ^ 48.0 48.1 《魏書·卷三十九·列傳第二十七》
- ^ 49.0 49.1 《魏書·卷七十一·列傳第五十九》
- ^ 《魏書·卷七十九·列傳第六十七》
- ^ 《魏書·卷六十一·列傳第四十九》
- ^ 《魏書·卷三十二·列傳第二十》
- ^ 《魏書·卷三十六·列傳第二十四》
- ^ 《魏書·卷十六·道武七王列傳第四》
- ^ 《魏書·卷十·孝莊紀第十》
- ^ 《魏書·卷六十七·列傳第五十五》
- ^ 《周書·卷三十五·列傳第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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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書·卷四十三·列傳第三十五》
- ^ 《漢魏南北朝墓誌彙編》齊故儀同堯公墓誌銘
- ^ 《北齊書·卷二十九·列傳第二十一》
- ^ 《北齊書·卷四十二·列傳第三十四》
- ^ 63.0 63.1 《北齊書·卷四十六·列傳第三十八》
- ^ 《北齊書·卷四十七·列傳第三十九》
- ^ 《周書·卷六十·列傳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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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中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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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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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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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汉以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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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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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模板依五十四郡說列出秦郡。此外皆列入待考一欄。下劃線者為 前221年秦代的36個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以其最後使用的名稱為準,並在()中注明曾用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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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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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曹魏 咸熙二年( 265年)、蜀漢 炎興元年( 263年)、孫吳 天紀四年( 280年)所有可考証的郡、國。标“*”者為曾置後廢的郡、國。標“#”者為特殊政區。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括注明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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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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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西晉 建興四年( 316年)(此前已淪陷者列出淪陷前的名稱)及東晉 義熙十四年( 418年)的郡、國。帶#者為《晉書地理志》未列出的州、郡;斜體字者為西晉所廢置的州、郡;下劃線者為東、西晉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 永嘉五年( 311年)遇害的王、公、侯,由於史無記載其封國何時被撤銷,其封地在西晉末的建置仍按“國”處理),並括注明曾用名。 注3:東晉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注「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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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表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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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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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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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漢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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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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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湘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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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漢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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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中南中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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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表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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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湘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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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地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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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不詳 | 新蔡郡(內史575-589) | 晉熙郡(內史575-589) | 巴东郡(內史586-589) | 臨江郡(內史586-589) | 新興郡(內史583-589) | 岳山郡(內史583-589) | 梁城郡(相582-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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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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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列出宋 大明八年(464年)、齊 建武四年(497年)、梁 中大同元年(546年)、後梁 广运元年(586年)、陳 禎明二年( 588年)的實州、實郡。下劃線者為南朝所設置的僑郡。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括注明曾用名。 注3:郡王、開國郡公的封地分別括註「內史」、「相」及其設置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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