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精忠
耿精忠(?—1682年),清朝靖南王,三藩之乱主要参与者之一。 生平耿精忠為耿仲明之孫、耿繼茂的長子。耿家先世為山東人,被遷至遼東蓋州衛。耿仲明先為毛文龙轄下參將,毛文龍為袁崇煥所殺後轉投孫元化,孫元化為明廷所殺後,轉降努爾哈赤,順治初隨多爾袞入關,于1649年封靖南王。耿仲明死後,子耿繼茂襲爵,于1660年移镇福建。顺治年间,耿继茂派耿精忠到皇宫担任侍卫,清世祖封耿精忠为一等精奇尼哈番。耿精忠娶肃亲王豪格第七女,被封为和硕额驸。康熙十年(1671年),耿繼茂去世,耿精忠继承“靖南王”爵位。 耿精忠與肅親王豪格之第七女郡主成婚,封和碩額駙。繼位後,左右由於讖緯有「天子分身火耳」之謠,耿精忠便勸令部署將士以待變。1673年,聞尚可喜將撤藩歸遼東,耿精忠與吳三桂為試探朝廷態度亦具疏請撤,康熙帝允許。吳三桂起兵時,邀耿精忠共同起事,於是耿精忠在1674年自稱“總統兵馬大將軍”,蓄髮易冠服,於福州虜殺福建總督范承謨(范文程之子)及幕僚50餘人,與吳三桂合兵入江西,並且邀台灣鄭經由海道取沿海郡縣為聲援,一時兵勢甚盛。 耿精忠叛亂時,康熙命康親王傑書、將軍賴塔分由浙江、衢州討之。鄭經以耿精忠未遵守約定,逕取漳州、泉州二州,納其降將。耿精忠見大勢已去,于1676年降清。1680年鄭經敗回臺灣,耿精忠請入覲,康熙令三法司按治囚禁。1681年雲南平定後,次年耿精忠被磔於市,范承謨子范時崇分割其肉祭墓。這也應驗了「天子分身火耳」之謠:清皇帝磔殺(以刀分肉之刑)耿精忠[1]。 年号和钱号耿精忠的年號「裕民」(1674年—1676年)見於李兆洛《紀元編》和葉維庚《紀元通考》,李崇智認為是耿精忠私鑄錢「裕民通寶」的錢號。[2] 延伸阅读[在维基数据编辑] 參考文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