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毓雋曾毓雋(1875年8月5日—1967年11月14日)[1],谱名以烺,字雲霈,福建省福州府閩侯縣人,清末及中華民国的政治人物。 生平1894年(光緒二十年)他中甲午科舉人。清朝他以捐官歷任文安、大城、良乡、宛平及肥乡各地方知县官職,保升候补知府、候补道员、郵傳部参事、调充五路铁道局书记。后由江北提督段祺瑞聘掌书记。辛亥革命爆發後,他曾參與段祺瑞等要求共和第一电。 中華民国成立後,他歷任北京政府交通部各職,1914年(民国3年)他任陸軍部軍需處處長、張家口鹽務稽核所經理。1916年(民国5年),他任国務院秘書、京漢鐵路局長。翌年7月,他随從段祺瑞討伐張勳,任討逆軍總司令部軍需處長。曽毓雋當時被視爲皖系軍閥、交通系政治家。 1918年(民国7年),他任参議院議員。同年10月,他任交通部次長兼鉄路總辦。翌年,他任川粤漢鉄路督辦。同年6月,錢能訓内閣因五四運動而辞任,他繼曹汝霖後任代理交通總長。同年12月,他被任命為第一次靳雲鵬內閣的交通總長。 1920年(民国9年)7月直皖戰争中,皖系敗北,曽毓雋被通缉,先逃入北京东交民巷的日本兵营,旋从日本兵营潜逃至天津租界。1924年(民国13年)11月,段祺瑞臨時執政復權,曽毓雋作爲幕僚也一起復權。翌年,其妹曾毓瑞(字花日)被国民軍逮捕、拘禁,他本人逃脫。国民政府北伐結束後,曽毓雋被国民政府通缉。 1938年(民国27年)南京的中華民国維新政府誘其出山任職,被他拒絕,此後曽毓雋流亡香港。同年6月,他到了重慶,此後他任国民政府賑濟委員会委員直到1941年(民国30年)5月。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国成立後,他寓居北京。他手头有自己的109亩的产业——金鱼池,但很快因缴不起地产税而于1953年将该池卖与北京市人民政府。1956年应当时中央文史研究馆馆长章士钊之约,他加入中央文史研究馆为馆员,月薪人民币88元。[2]后长期寄居其独女曾和清、女婿黄大馥的天津寓所直至1967年去世。 1967年11月他病逝于天津河西区广东路荣华里(Mimosa Court,旧称美国军官大院,已于20世纪末拆除)25号楼下。享年92嵗(虚岁93岁)。 家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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