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
西九龍裁判法院(英語:West Kowloon Magistrates' Courts)是香港裁判法院,位於九龍深水埗區長沙灣通州街501號西九龍法院大樓A座3樓至7樓,是深水埗區、葵青區、荃灣區及離島區(只限大嶼山及赤鱲角)的最初級刑事法院,於2016年12月28日開始運作,取代原有的荃灣裁判法院,並接手九龍城裁判法院以及區域法院部份案件。[1][2] 法院設有16個法庭(第1-2, 4-11, 13-15, 19-21法庭,第9-11法庭為臨時區域法院,第16-18庭為死因裁判法庭,第20-21法庭為少年法庭)、3個保護證人室、32個證人等候室、6個保安等候室、16個會見室、2更衣室以及1個登記處。[3] 由此法院審訊室寬倘,可以容納多名被告上庭,因此如果多名被告上庭,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也會用該法院的審訊室作案件審訊之用。 由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經常用作處理國安案件的初級法院,因此法院外圍經常有警察巡邏以作維持秩序。 拍攝採訪起爭執事件西九龍法院大樓自啟用以來多次因記者進行採訪及拍攝問題,與保安起爭執。司法機構在2017年4月於兩棟大樓門外設3米乘5米記者區,指安排屬試驗措施,不過記者認為該範圍太小。[4] 走犯2023年4月10日,一名被控販毒的37歲被告陳樹華[5]在法院內的臨時囚禁室等候還押期間,涉嫌向另一名涉家暴、獲准保釋的24歲男子林景浩[5]提出以2萬元報酬,並交換身分識別手帶。37歲被告離開法院,被警方通緝。警方同日以涉嫌誤導警務人員拘捕涉家暴男子,而在逃男子的妻子涉嫌協助罪犯被捕。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克勤形容事件聞所未聞。工聯會鄧家彪建議透過指紋、瞳孔認證等高標準核實身分。[6]在逃男子在4天後被捕。二人其後另被控明知地誤導警員等罪,被告林景浩早前承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2023年6月1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判囚6星期。案情指他與女友因感情問題爭執,繼而拳打對方。[7] 鄰近地點交通參見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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