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兵役局
臺北市政府兵役局(簡稱臺北市兵役局),是臺北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 歷史演變兵役局原為省轄市之兵役科。 1967年7月1日,隨本市升格為院轄市兵役科,院轄市之中仍列為本府之一級單位,執行兵役行政業務,其他院轄市為市政府二級單位。 1968年1月1日,奉行政院之命令,兵役科改組為臺北市兵役處,隸屬於民政局之下,改列為本府之二級單位。本處組織規程奉行政院核定,役政業務分四科掌理,編制員額54員,另編配僱用「計件計資人員」26員,共計80員。 1969年3月,本府「組織調整考察小組」蒞處考察,本處以現行組織體系與編制員額,經試行年餘,殊感不便,爰專案建議,請修正隸屬系統為本府一級單位。 1970年,經本府連同隸屬於民政局之地政處改隸本府之升格案併報行政院,行政院核准地政處升格為本府一級單位,本處升格案則未能核准。 1970年6月23日,行政院令核定本處增設主計室與人事室,並增加編制員額3員,共計編制員額57員。 1974年1月,陽明山管理局奉命縮編改組,本處納編該局5員列入正式編制員額,編制員額增至62員。 1976年,則依精簡政策,復減少編制員額2員與約僱員額4員,使編制員額減至60員,約僱員額22員,共計總額82員。 1979年9月6日,奉行政院核定,本處改為臺北市政府兵役處,為本府一級單位,員額不變。 1983年3月,部分職務調整職等,並增置股長9員、人事室副主任1員,編制員額仍維持60員不變。 1986年,行政院核定修正組織規程,下設臺北市軍人公墓管理所;該所於1987年8月1日正式成立。 1993年8月,為配合市府政風處改制,修正本處組織規程及編制,增設政風室。 1996年1月,增設秘書室,編制員額仍為60員,再依行政革新精簡計畫精減約僱人員為6員,總員額為66員。 2000年7月1日起,為因應替代役實施,本處組織規程及編制表奉核定修正,增設第五科,編制員額為86員。 2003年4月26日,奉核定依據《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3項第2款規定辦理,配合《臺北市政府組織規程》廢止、制定《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修正本處組織規程,編制員額為86員。 2006年3月1日,奉核定修正組織編制,配合軍人公墓管理所裁撤,將原五業務科整併修正為三科、一中心,將本處及原所屬軍人公墓管理所編制員額92人精簡為77人。 2011年12月20日,配合《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第六條,改制為「臺北市政府兵役局」,編制員額仍為77人。 2020年,兵役局啟用第一代局徽。 組織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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