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保铭
羅保銘(1952年10月—),男,汉族,天津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天津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中文专业毕业,南開大學明清史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碩士學位。曾任中共海南省委书记、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第十五、十六届中共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七、十八届中央委员。2024年7月25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历早年罗保铭中学时期就读于天津市第一中学。1969年5月参加工作,任內蒙古生產建設兵團班長、排長、副指導員。1971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天津市1973年12月,任天津市無線電元件三廠工人、車間黨支部副書記。1978年11月,在天津師範專科學校中文系中文專業學習。1981年9月,任共青團天津市委青工部幹部。1984年3月,任共青團天津市委研究室主任。1984年11月,任共青團天津市委副書記。1985年11月,任共青團天津市委書記(其間:1987年9月至1988年1月,在中共中央黨校學習)。1992年4月,任中共天津市大港區委副書記、代區長(1993年3月当选區長)。1994年10月,任中共天津市大港區委書記、區長(1991年9月至1995年1月,在南開大學明清史專業读在職研究生,獲碩士學位)。1995年7月,任天津市商業委員會主任、中共天津市委商工委副書記。1997年10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天津市商業委員會主任。1997年12月,任中共天津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海南省2001年7月,任中共海南省委副書記。并于2002年4月至9月兼任中共海南省委宣傳部部長。 2007年1月,任中共海南省委副書記,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長、代省長,2007年2月当选省長。2011年8月,任中共海南省委书记,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海南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2017年4月,卸任中共海南省委书记[1]。 全国人大2017年4月,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2018年2月,当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并继续担任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3][4]。至2023年3月届满卸任[5]。 落马2024年7月25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6]。成为中共十八大以来,继中共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之后,第二名投案自首的已卸任省级党委书记[7]。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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