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大学法学院40°43′50″N 73°59′58″W / 40.7305°N 73.9995°W
纽约大学法学院 (New York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是美国纽约大学下属的法学院,位于纽约市曼哈顿的格林威治村,创建于1835年,是纽约市和纽约州最老的法学院,也是全美最顶尖的法学院之一。学院提供专门为成为执法律师的法律博士 (Juris Doctor; JD),以及研究型的法学硕士 (Master of Laws; LLM)、及法学博士(Doctor of Judicial Science; SJD) 学位。 紐約大學法學院被認為是全球最具聲望且最難錄取的法學院之一,在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法学院排第四[3],且持續在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榜上位居前十名。[4]U.S. News & World Report2024年將紐約大學法學院評為全美第九。[5]紐約大學在公法領域富有盛名,尤其在國際法、稅法和刑法項目上被評為全美第一,该法学院毕业生的职业生涯在普林斯顿评论 (Princeton Review)上被列为北美第一[6]。[7]由芝加哥大學法學院教授Brian Leiter以學生素質所做的法學院最新排名,紐約大學法學院在全美一百一十四所法學院中排名第四(在哥倫比亞大學之後、芝加哥大學之前)。[8]纽大法学院被标榜为全美北拥有最好的法律学者以及教授,个个都是不同法学领域的菁英。[9]2016年该学院毕业法律博士(Juris Doctor)生第一年在律师事务所(Private Law Firm)的起薪平均190,000美元一年(不含奖金),收入随经验增长。[10] 纽大法学院在美国是培育出最多在国际法院就业的法官的法学院[11],也培育出很多诺贝尔奖得主[12],世界知名的大律师像是David Boies [13]以及人权律师 Amal Clooney (艾玛克隆尼)[14]。 法律博士 (Juris Doctor; JD)需法律考試LSAT (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 平均分170 (97.5%,考試者中只有少於2.5%有此分數及以上) GPA 3.82 (美国標準93%)[15]。根据学校提供数据,紐約大学法学院收的法律博士學生非常多元,大學畢業後1-4年內就讀的有67%, 5年以上就讀的11%,8%的同學有研究所,博士及其他学士後學位[15]。 法学院有兩座主要建築,分別是佛曼樓(Furman Hall)與范德堡樓(Vanderbilt Hall)。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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