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滋然
李滋然(1847年4月20日—1921年4月3日),字命三,號樹齋,優廩生,民籍,四川省重慶府長壽縣南門外火神街李家黑院子人,原籍湖北黃州府麻城縣孝感鄉。清末政治人物。世襲雲騎尉,光緒十五年(1889年)己丑科進士[1]。 家族祖能昱,敕封修職郎,祖母陳氏,乾隆庚辰科進士陳于際公女,敕贈孺人。父曾白,道光乙酉舉人,曾任黔江縣教諭,咸豐辛酉太平軍入川時殉難,奉旨追贈國子監學正,世襲雲騎尉。母左氏。族兄李莒,嘉慶辛未科進士,翰林院庶吉士,族兄李郁然,道光壬午恩科进士,歷廣東陽山饒平等縣知縣乙酉科鄉試同考官。族兄李彬然,嘉慶己卯恩科進士,刑部山西司主事,主講錦江、東川書院。 生平李滋然自幼聰穎過人,承師授以經史,兼習朱子、小學。對古今學術源流,漢、宋師法,深鑽窮究,識別深透。他身軀較矮,卻丰采肅然,待人彬彬有禮。年十九,補博士,愈加奮發學習,屢次應試,文陣連捷。由秀才而舉人(鄉試中式第六名),光緒己丑入京會試中式第四名,登殿試三甲137名。同年五月,著交吏部掣签,分发各省以知县即用[2]。歷任廣東省電白縣、揭陽縣、順德縣、曲江縣、文昌縣、東莞縣、普寧縣等七縣知縣。 李滋然任電白縣知縣為期六載,上任之初,有兩族為爭奪墳山,訴訟多年,糾纏不休。滋然令將契約繳驗,經查老契約,明明寫的是順治年月。他果斷地朱筆批下「偽契」二字。訟案者問系何故?李知縣厲聲說:電白是康熙時設縣,並非順治時期,此契當然是偽契了。兩族墳山訟案就此了結。他在歷任知縣十五年內,總是培植正直有為之士,從寒微中擢選人材。暇時便巡行四鄉,敦勸農桑。因此,政績頗著。滋然自入廣東任知縣,極受上司青睞,曾調入內簾充同考官主試。經歷了辛卯、癸巳、甲午恩正科,所錄取的名士較多。梁啟超、梁知鑒、李家駒、梁用弧等都出自他的門下[3]。在順德以辦學不力,為粵督岑春煊奏參革職。駐日使臣李家駒調充隨員,旋獲起用,賞縣丞[3]。 宣統三年(1911年)七月,李滋然來到北京,以所著幾部書籍進呈,朝廷授以學部七品小京官,旋給主事銜[4]。 辛亥革命後,李滋然即迅離京師,南走上海,溯長江西歸,回到家鄉鳳城後,自號「採薇僧」(效伯夷、叔齊隱於首陽山採薇而食,恥食周粟)。未幾,便到伊父曾白公的墳墓側面(城北十里王家岩),築室而居,達九年之久,日食糙米蔬菜過活。他不忘朝廷,每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必北向痛哭終日,僅食白粥一盅。在重病期間,自草遺表「孤臣戀主,伏枕哀鳴,叩謝天恩」十二字,以便壽終時向北焚化。 民國十年辛酉二月二十五日(1921年4月3日),於病逝,享壽七十有四。[5] 著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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