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林邨
寶林邨(英語:Po Lam Estate)為香港公共屋邨之一,位於新界將軍澳第十四區[4]寶琳填海區域,為香港房屋委員會旗下屋邨之一,並分別由廣東水利水電工程發展有限公司(第1期)及金門建築有限公司(第2期)承建;2003年4月,於租者置其屋計劃第六期甲將寶林邨內部份單位出售予租戶,現由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屋邨事務。 英明苑(英語:Ying Ming Court)是寶林邨旁邊的居者有其屋屋苑,屬於同一發展計劃,同樣位於新界將軍澳第十四區[4]寶琳填海區域,由德榮建築有限公司承建,在1989年落成。 位置及歷史1985年,將軍澳發展第一期的填海區工程完成,第一個公共屋邨正式開始興建。1988年寶林邨落成入伙[5],初期的寶林邨只有兩期發展項目。將軍澳第一座落成的公共屋邨大廈為寶仁樓及寶泰樓,故此將軍澳第一個公共屋邨是寶林邨。 1987年,據房屋署發言人所述,寶林邨部份樓宇原定於7月竣工交樓,並指承建商延遲交樓;唯承建商則稱「人手短缺」,需延遲到11月才行(最終延於1988年竣工)[6]。值得一提是,邨內迦密主恩中學早於1987年9月1日創立開課,然而本邨所有樓宇尚未入伙、並未有交通工具途經寶琳,故此已開學的學生與教職員便要面對交通不便等問題,隨後經運輸署協調後才有巴士公司開辦路線,以解決交通不便問題[6][7]。 1989年,寶林邨第3期竣工,居屋英明苑同時落成。 2001年,房委會在寶林邨剩餘土地內加建的小型單位大廈寶儉樓、接駁寶林商場、新都城二期及港鐵寶琳站的行人天橋;另外,寶林邨文娛活動會堂亦於同年落成啓用。 命名雖然寶林邨的名字是源自1955年建造的寶琳路[註 1](關於該道路之命名歷史與意義、請參閱寶琳路#歷史),故此屋邨或應稱為「寶琳邨」。不過房委會在規劃興建本邨時,卻將「寶琳」一名改為「寶林」,其原因目前無從稽考。此後,「寶林」一名較「寶琳」常用,而且較為眾所共知。 軼聞事件近況由於寶林邨部份地區因地盤工程範圍內出現沉降問題情況後,而迫使原址遷往寶林邨的居民改搬遷到翠林邨。隨後於1988年3月又選擇的陸續遷入將軍澳新市鎮之西貢區將軍澳新址,1988年4月寶林邨入伙。 屋苑/屋邨資料現存樓宇寶林邨現時寶林邨的物業管理公司是佳定管理公司[12]。
英明苑
設施
寶林商場第一期而酒樓大樓則設於寶林邨寶寧樓第一期商場3樓平台,提供酒樓及茶餐廳服務,之前的酒樓及茶餐廳均已結束營業,現正改裝為多間商店及社會福利署。地下則設有寶林郵政局為居民提供郵政服務,亦設寶林街市,街市於2019年6月開始翻新[14],10月25日重開並易名為「寶林市場(英語:Food Place)」,仿照匈牙利首都布達佩斯的歐洲傳統市場風格打造,設有50多個檔戶。商場均為領展管理,為居民售賣日常用品、食物的商店組成,當中包括兩家連鎖式快餐店及一家超級市場。 寶林商場第二期寶林商場則樓高三層,而設有行人樓梯、扶手電梯及升降機大堂(第一期:L19號貨運用途升降機前往三樓平台商場、第二期:L38號前往客運用途升降機-L39號前往曾貨用貨運用途升降機)等,商店主要設於1至3樓,而寶林邨寶勤樓第二期商場則設於該大廈三樓(跟寶林商場三樓屬同一層,為商場一部份),主要提供補習社、服飾及飲食舖位。大廈二樓則設有賽馬會香港小童群益會社區中心,與商場二樓連接。 寶林商場停車場
寶林邨、英明苑及欣明苑均各自設有一所停車場(共3個),位於寶寧樓對開,提供區內居民使用;邨內亦設有邨內道路連接商場、停車場及各樓宇,北連寶琳北路。 康樂設施
教育及福利設施幼稚園
小學
中學
綜合青少年服務中心
地區青少年外展社會工作隊
長者鄰舍中心
綜合家居照顧服務
護理安老宿位教會
其他社會服務機構
交通
著名舊住客事件床底藏屍案2019年3月17日,一名本身為精神病患者的和已經離婚21年的50歲男子,在寶儉樓寓所內打死34歲同居女友,並把屍體藏於床下。警方在一日後晚上到被告暫住賓館「查牌」並拘捕被告。[18]死者全身有101處傷勢,包括多條肋骨骨折。到2022年10月26日,由5女3男組成的陪審團退庭商議約5個半小時後,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成。高等法院法官陳仲衡在同年10月28日判處被告終身監禁。[19]到2023年4月12日,庭上透露被告在殺人後手足無措。法官林嘉欣判被告監禁18個月,但考慮被告已遭判處終身,即使日後獲得假釋亦已年屆八旬,下令本案與謀殺案刑期同期執行。[20] 參見參考文獻
註釋外部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