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简称双一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2015年开始实施的高等教育政策[1],目标是在21世纪中叶建成高等教育强国[2]。2017年9月21日,教育部公布了高校建設名單,共有140所高校的465個一流學科入選[3]。2022年2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由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新增7所高校入选“双一流”建设行列,“双一流”高校数量共计147所[4]。 “双一流”更加强调学科(群)建设,通过世界一流学科的建设带动世界一流大学整体建设,最终将“双一流”高校整体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大学。[1][3] 背景1990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相继实施“211工程”和“985工程”,部分高校与专业學科取得重大发展,高校的實力增加。但是这两项工程存在入选高校身份固化、競爭缺失、重復交叉、高校资源不均等問題[5],有改變計畫、加強資源整合的需要[6]。 2011年,中国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2011计划),取消终身制,强调高校合作,促进发展,2015年后,2011计划资金并入双一流建设。2020年后,2011计划重点项目并入双一流建设。 從2007年—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每年都会在工作要点中提及“985工程”和“211工程”,其中2013年首次谈到了“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重点学科”,自2014年起的工作要点中都谈到了“双一流”建设,而自2015年起的工作要点中已不见“985工程”和“211工程”[7][8][9][10]。 历史2015年8月1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的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11]。2015年10月24日,国务院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自2016年起针对大学以及学科建设明确提出了“双一流”的任务要求,分三个阶段制定了时间表,通过世界一流学科的建设带动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其中将“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国”的最终目标节点定于21世纪中叶[1]。 2016年2月4日,教育部印发《教育部2016年工作要点》,要求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制订“双一流”实施办法[12]。2016年6月3日,《教育部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国家语委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出,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的要求,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13],其中包括《关于继续实施“985工程”建设项目的意见》、《关于补充高等教育“211工程”三期建设规划的通知》、《关于实施“重点特色学科项目”的意见》、《关于继续实施“优秀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意见》等。前两份文件是985工程、211工程建设的主要依据;后两份文件被视作非211工程院校获得重点扶持的红头文件[14]。2016年6月29日,針對宣布部分“985工程”與“211工程”文件失效,教育部表示,将对新时期高等教育重点建设作出新部署,985工程、211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还有特色重点学科建设等,这些重点特色建设项目都将纳入“双一流”。目前教育部等部门正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于2016年内启动“双一流”建设[6][15][14]。 第一轮建设2017年1月25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提出每五年一个建设周期,2016年开始新一轮建设,建设高校实行总量控制、开放竞争、动态调整,同时该《办法》还提出设立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16]。2017年3月1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就“教育改革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陈宝生表示,“双一流”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其定性是“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标准是中国特色和世界一流的有机融合,“双一流”建设不是“985工程”、“211工程”的翻版、升级版、山寨版;部属高校和地方高校在“双一流”遴选范围中是平等的,分为“大学”和“学科”两类进行遴选,通过“竞争优选、专家评选、政府比选、动态筛选”产生,高校和学科通过竞争,经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专家委员会评选形成初步名单,由政府根据服务于国家战略来比选确定,确定后的名单不像“985工程”、“211工程”那样是终身制的,而是有周期性的动态筛选[17]。2017年9月21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的名单。共有140所高校、465个学科入选“双一流”名单。[3][18] 2021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19] 第二轮建设2022年2月8日,教育部在官网发布2022年工作要点明确提出“逐步淡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身份色彩”,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统称为“双一流”建设高校。[20] 2022年2月14日,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入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由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经国务院批准,“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更新公布[4]。根据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新增7所高校入选“双一流”建设行列,“双一流”高校数量共有147所,另外其中15所高校的16个双一流学科被警示或撤销[21]。 内容目标根据《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各个大学将通过一流学科的建设带动大学整体的发展并最终建成世界一流大学,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将分三步走:
特色2016年6月,教育部官员表示,“双一流”建设的评审标准、资金分布将更注重学科建设,而不是像“985工程”、“211工程”那样向确定的高校拨款,在遴选上加入滚动淘汰机制,“双一流”建设方案将给之前未入选“985工程”、“211工程”的高校机会,而且以前入选“985工程”、“211工程”的高校也不一定会被列入“双一流”建设[22]。但在最終名單中,原985工程高校均進入了一流大學建設名單,原211工程高校均至少有一個學科進入一流學科建設名單。 名单第一轮第二轮共有147所學校入选,其中新增了山西大学、湘潭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广州医科大学、上海科技大学7所高校,没有高校退出,但有15所高校的共16个学科被警示或撤销。 与上一轮相比,第二轮建设名单最大的区别是不再区分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亦不再有“A类B类”的区分[23]。 警示(含撤銷)
注释参考文献
参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