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风景名胜区大理风景名胜区是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的一个风景区,1982年被国务院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2007年被评为“最具特色的中国十大风景名胜区”[2]。 景区划分大理风景名胜区由苍山洱海、石宝山、鸡足山、巍宝山4个片区组成,分属大理市、洱源县、漾濞县、宾川县、剑川县、巍山县6县市境内,总面积1,012平方公里,位于东经98°52′-101°03′,北纬24°41′-26°42′之间[3][4]。
建设历史1981年,云南省城建局与大理州政府组织工作组,对大理、宾川鸡足山、剑川石宝山进行考察调研,并撰写《大理风景区风景资源调查评价综合报告》,经省政府上报国务院[5]。1982年11月,由国务院批准为第一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1983年,大理州政府组成大理风景名胜区规划办公室,开始编制《大理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大纲》,1987年完成,1991年1月获国务院批准执行;规划有苍山洱海风景区、茈碧湖风景区、鸡足山风景区、石宝山风景区、巍宝山风景区五大片区。[5]2003年7月,开始编修《大理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2005年8月完成,2007年9月获国务院批准执行;规划年限为2007-2025年,此次编修将“茈碧湖风景区”并入了“苍山洱海风景区”[5][6][7][8]。 1987年2月,大理州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设立了大理风景名胜区管理处,为正科级事业单位[5]。 1993年3月5日,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
外部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