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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船民

在海上度過八天後,這些逃難者自越南金蘭灣東北350英里處的一艘35英尺長的漁船上被安置到藍嶺號兩棲指揮艦 (LCC-19)之上,攝於1984年5月15日。

越南船民越南语Thuyền nhân Việt Nam船人越南?),是指1975年越南戰爭結束後乘船逃離越南的難民。 該現象主要發生在1978年和1979年,但一直持續到1990年代初。 該用語通常也用來指1975年至1995年間在大規模離開家園的越南人(見印度支那難民危機)。“船民”一詞僅適用於那些乘船渡海逃離越南的人。

在1975年至1995年之間,離開越南並安全到達另一個國家的船民數量總計近80萬。許多難民未能在過程中倖存,因為面臨海盜、超載的船隻和有時劇烈的氣候。 根據聯合國難民署的統計數據,在海上有20萬至40萬船民死亡。[1] 主要的優先目的地是香港(參看香港越南船民問題[2])和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等。 1978年和1979年,由於越南與柬埔寨和中國的糾紛(參看中越戰爭)引起的緊張局勢,大多越南華人離開家園,其中許多人乘船逃往中國。[3] 此外,在1970年代和1980年代試圖逃離越南但被政府捉回的人可被當成叛國者送入監牢。[4]

經濟制裁、越南戰爭留下的毀滅性結果、越南政府的政策,以及與鄰國的進一步衝突造成了國際人道主義危機,東南亞國家越來越不願接受更多的船民。 在1979年進行談判和國際會談之後,越南政府同意限制該國人口之離境。 東南亞國家同意暫時承認船民,世界其他地區,尤其是更發達國家,同意承擔照顧船民的大部分成本,並將其重新安置在其國家。

從東南亞的難民營中,絕大多數船民被重新安置在更發達國家。 大量在美國,加拿大,意大利,澳大利亞,法國,西德和英國重新安置。 自願或非自願地遣返了數十萬人。 進行重新安置的計劃和設施包括有序離境計劃菲律賓難民處理中心英语Philippine Refugee Processing Center以及全面行動計畫英语Comprehensive Plan of Action

知名人士

  • 關繼威,越南難民,奧斯卡金像獎最佳男配角。

參見

注釋

  1. ^ Associated Press, June 23, 1979, San Diego Union, July 20, 1986. See generally Nghia M. Vo, The Vietnamese Boat People (2006), 1954 and 1975-1992, McFarland.
  2. ^ 越南船民,何來何往? (PDF).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4年5月25日). 
  3. ^ Chang, Pao-min (1999). "Corruption and Crime in China: Old Problems and New Trends". The Journal of East Asian Affairs. Institute for 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 13 (1): 221–268. JSTOR 23257220.
  4. ^ Vietnamese Americans Save Memories For History. VOA. 2013-03-12 [2018-04-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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